青岛嘉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市北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办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市北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办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作者:青岛嘉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15 08:10:05

登记版权需要哪些材料

软件著作权:

1、软件青岛版权登记申请表

2、软件程序源代码(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40页,不足8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3、软件程序说明书(纯软件提供软件说明书;嵌入式软件提供操作说明书)

4、有关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作品著作权:

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版权后期有没有年费?

版权保护是一次性费用,后续没有年费。

软件著作权侵权怎么处理

在实践中,软件著作权侵权怎么处理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软件著作权侵权怎么处理

(一)如果被侵权作品系职务作品,则作者应向所在单位查询单位是否许可了第三方使用该作品。

(二)确认对方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作品合理使用的规定。

(三)通过著作权集体组织或者中国版权信息网等途径查询相关方是否已支付了有关的使用费。

(四)确认对方确系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或剽窃后,应及时固定侵权证据:1、侵权作品在纸面媒体发表的,则应取得相应纸面媒体的原件;若无法取得原件,则应到图书馆取得加盖图书馆收藏章的复制件。2、侵权作品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的,则应去任意一个公证处做相关互联网资料的证据保全公证;权利人可委托他人办理证据保全公证,但需要出具委托书并提交作者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若选择互联网侵权资料的律师见证,则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律师见证书的性质是证人证言,其效力远不及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五)可采取的维权方式1、与侵权者协商,要求其停止损害行为以及赔偿;2、申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解;3、直接向法院起诉;4、书面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二、软件著作权侵权如何举证

1、侵权行为的证据司法实践中采用实质性相似加接触原则,即要有证据能证明原告软件和被告软件是相同的或构成实质性相似,并且被告接触了或有可能接触了原告的软件,就可以初步认定侵权行为的存在。(1)原告软件的程序和文档;(2)被告软件的的程序和文档;(3)原告软件和被告软件的程序和文档经比对后是相同的或实质性相似的证据,此证据最好申请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做司法鉴定,鉴定结论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证明力也较高;(4)被告接触了原告软件的程序和文档,只要能证明有接触的可能性就可以,比如原告的原软件开发人员跳槽到被告单位工作。

2、原告损失的证据这是主张赔偿的主要依据。原告首先要根据其实际损失要求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时,可以按照被告的违法所得要求赔偿。上述文章小编为您介绍了软件著作权侵权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要是发现这些软件的版权被人们侵犯的话,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进行处理,依法维护权益。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若您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软件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与侵权诉讼策略

我国于1990年颁布了《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软件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为了适应对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特殊性,1991年发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了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具体方法;之后,又发布了《计算机软件青岛版权登记办法》,规定了有关软件著作权登记和管理的程序性内容;2001年,我国根据加入WTO的要求和知识产权发展的现状及趋势,对《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进行了符合性修订。该等法律对软件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软件的法律定义

新修订的条例第二条界定,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二)计算机程序与文档的法定内涵

1.新修订的条例第三条第1款规定,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2.新修订的条例第三条第2款规定,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三)软件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

新修订的条例第四条规定表明,软件要获得我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保护,必须同其他作品一样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具有独创性,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而不是对他人作品的剽窃或非法复制;二是软件开发者已用某种客观实在的形式将计算机程序表现和固定下来,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四)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第八条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软件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许可使用权及由此获取报酬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权及由此获取报酬的权利。

(五)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主要形式

新修订的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10种软件侵权行为的存在形式,分别涉及对软件著作权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的侵害,概括地讲,软件侵权行为的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剽窃。剽窃是指将他人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软件窃为己有并发表或者登记的行为。剽窃的主要表现是采取抄袭或部分抄袭等方式,在他人软件上署自己的名称(或姓名)并发表或者登记。

2.非法复制。非法复制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他人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的行为。非法复制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盗版,这种侵权行为直接掠夺了正版厂商的市场份额和商业利润,是目前最为普遍的软件侵权行为,危害性十分明显,也最为公众熟知。

3.擅自使用。擅自使用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对他人软件实施演示、修改、翻译、注释、应用的不合法的使用行为。比如,一个企业未经授权在其内部计算机使用系统中安装和应用他人软件;又如,擅自修改、翻译、注释他人软件并进行市场推广,并追求非法利益。

4.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未经授权许可第三人使用他人软件的行为。一般情况是,计算机硬件以及系统软件生产商、分销商或零售商为了推销其生产、经销的硬件或软件,未经授权在其硬件中预装软件或者在销售系统软件中搭售、免费搭送他人软件。

5.擅自转让。擅自转让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未经授权将他人软件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特别是,具有一定软件开发能力和声誉的生产商将他人软件剽取后直接署上自己的名称对外发表和销售,更具有隐蔽性和侵害力。

(六)侵犯软件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局限性

根据著作权法Idea(思想)/Expression(表达)两分法的基本理论,新修订的条例第六条规定,本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字概念等。对此规定的理解,应当不仅是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等软件的外在表现形式在法律保护范围内,而且形成该等计算机程序和文档的逻辑结构、表述方式等能够固定化的内容也应当在法律保护范围内,只是将一切属于智力活动和没有外在表述的智力活动结果(思想)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但从以上关于软件著作权保护范围的阐述也可以得出一个带局限性的结论,即除著作权外,软件这一新型智力劳动成果的全方位保护还有赖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综合性司法救济。

保护软件著作权:1.原创性,即软件开发人员应该独立设计,独立地写代码。2.感知,受保护的软件必须固定在某些有形物体上,客观地展出,并被人们所知并已知。3.生殖,将软件复制到实体对象的可能性。4.软件版权保护的主题和对象。

软件著作权限制:1.时间限制:软件开发人员开发识别的开发不受限制。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25年。2.著作权人们可以申请扩展保护截止日期,但最长的不超过50年。3.在保护期间,没有必要复制其软件,例如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和国家公共奖项实施。4.软件著作权人民不能损害公共利益或违反其他法律。5.软件复制法律持有人,可以根据需要将软件加载到计算机中,使备份副本进行备份副本,并使有必要修改,无需同意。(法律基金会)版权法律第4条规定著作权人锻炼著作权不应该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应损害公共利益。政府根据法律监督和管理作品的出版和传播。

在了解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件和限制之后,软件著作权和商标注册之间有什么区别?注册比商标青岛版权登记时间很短,著作权权限可以在第一次修复。如果有人退出,您可以在著作权的商标,并宣言的商标无效。商标的注册时间已经超过了很长时间。商标线有一个句子:市场尚未移动,商标提前。如果需要使用软件著作权,那么注册商标,您必须先登记软件著作权,因为它是耗时的,您可以使用武器来保护知识产权,武装我很好。


 

版权所有:青岛嘉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